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总会计师以及其他会计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执业能力,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2010年第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
一、 培训对象
1.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公司战略
1. 公司治理
2. 公司并购的价值分析与市场融资定价
3. 公司战略
4. 博弈论与竞争策略
模块二:财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