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一二号
《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综合机制
第三章源头预防
第四章多元化解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