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和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与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财资〔2019〕236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安徽出版集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安徽演艺集团、安徽广电传媒集团、安徽新媒体集团:
为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与备案行为,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和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和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与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3月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和
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与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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