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财资〔2008〕139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略)
山西省财政厅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