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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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

为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内部举报人实名举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奖励,适用本公告。

二、本公告所称“内部举报人”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统称企业)的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内部人员,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相关知情人,是指在一年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存在业务联系以及企业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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