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资产权〔2010〕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并不断完善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有资本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运行情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0〕5号)的有关要求,建立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全部国有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二、本通知所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是指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季(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统一要求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所控股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分为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