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现将《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精心组织实施。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产效益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准确把握《意见》内涵,结合我省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盘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皖财资〔20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