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秘〔2022〕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4日
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充分发挥我省“北华佗、南新安”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促进开放合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产业链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等新技术、新模式,赋能中医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贸易服务、研发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现代化转型,着力打造政策机制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