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性质碳排放权对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 不能从会计处理中反映?
不同性质碳排放权对企业利润产生的影响 不能从会计处理中反映?
入库时间:2022-11-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前言

碳排放权这一概念在美国率先出现,并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普及。碳排放在区域内会设定上限,企业也获得有限配额。同时,其具有差异性,不同国家、地区总量因其目标不同存在差异,减排量高碳排放总量少。此外,碳排放权具有交易性,由企业拥有控制。随着限额内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对于其相关会计处理需要不断专业化、规范化。近年来,中国成为世界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但由于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才刚刚成形,缺乏相对成熟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甚至连相应的研究也并不多,这成为现阶段我国碳交易所面临的最致命最紧迫的问题。

一、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我国虽然也积极投身世界碳排放交易大军中,但是由于我国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并不多,缺乏一套成熟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来推行和管理,使得现行的关于碳排放权的管理并不规范。我国财政部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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