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运行〔2025〕1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发改运行〔2024〕1345号),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重点领域范围,强化导向引领作用
结合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在此前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范围。对标国内外煤炭清洁高效领域先进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