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2-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9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11月23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伟中

2022年12月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广东省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管理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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