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
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等四件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