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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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1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2018年12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和繁荣广播电视事业,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播出、接收、传输、监测,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出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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