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5-04-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16号

《甘肃省投资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4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伟平

2015年4月21日

第一条为促进投资类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加强投资类企业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类企业的登记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投资类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信息服务等字样的,且不具备开展金融、类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 ……
继续阅读(剩余:79.7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36432023110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