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8-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冀政字〔2016〕4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省对与《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相关的省政府文件进行了衔接清理。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142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142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142件)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冀政〔1983〕161号)

2.河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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