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15〕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决定取消的6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含17个子项),我省有对应事项的5项全部取消(见附件1)。
二、国务院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含4个子项),我省有对应事项的1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见附件2)。
三、涉及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权力事项作相应调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