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济国资〔2020〕85号

各市管企业:

为加强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济宁市国资委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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