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发[2023]14号
各区财政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规范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现将《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上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上海市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