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高评委〔2023〕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国管高评委〔2021〕1号),我们定于2023年7月至10月开展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国管局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为国管局会计事务工作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得参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成果、专业理论成果等,具体要求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为准,可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www.ggj.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