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企业:
《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已经市国资委党委〔2023〕第26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济南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权属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出资人、国有企业及权属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指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本制度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权属企业(以下简称权属企业)指市属国有企业设立的全资、控股或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