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第76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23第769号)
发布日期:2023-12-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9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总理李强

202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以下统称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

二、将第四条第二款改为第三款,其中的“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修改为“可以通过电子形式、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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