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2023〕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马鞍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更好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加快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以及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