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8日
廊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廊坊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廊政办〔2014〕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