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库〔2023〕571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财库〔2020〕3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日
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