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2024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发布日期:2023-12-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4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商务部

2023年12月22日

2024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第一条成品油(燃料油)进口管理

成品油(燃料油)(以下简称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相关规定,允许一定数量的非国营贸易进口,由符合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的企业在年度进口允许量范围内进口。

第二条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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