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十六个严禁》的通知
辽宁省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十六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督促省属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省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十六个严禁》(以下简称《十六个严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十六个严禁》是省国资委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辽宁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具体行动。各省属企业要将贯彻执行《十六个严禁》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的基础和底线,增强学习贯彻《十六个严禁》的自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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