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社办发〔2022〕6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8月4日
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安全,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具备资质的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公共实训基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的职业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