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就业创业服务部门,各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突出问题边查边整,边治边建,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现就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格审核管理。各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履行报名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参评人员资格审核,完善报名资格审核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审核工作的需要,对于资格存疑的参评人员可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单位工资发放流水等佐证材料。自主认定企业、技工院校不得对外变相开展社会评价。各级就业创业服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参评人员资格审核的监管力度,发现评价机构资格审核不严、编造虚假材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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