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财规字〔2016〕1号
市直各主管部门:
《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穗财资〔2007〕183号,下称《使用办法》)实施有效期已经届满,为更加有效地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适应现行各项法律法规的总体要求,我局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对《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使用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
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