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务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11-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粤国资综合[2010]165号

各省属企业:

为建立健全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确保省国资委系统新三年法务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省国资委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国资办〔2010〕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务工作强调如下方面:

一、明确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提高企业法务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以法律风险防控为主要内容,以提升企业法律人才综合素质为保障,充分发挥法务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规范、把关和保障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为省属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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