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政发〔2015〕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5〕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编制规划,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
1。科学编制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年度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供应数量,促进房地产合理开发。
2。各区根据本区域市场状况和用地单位意见,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内容,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和自治区支持的新兴产业,特别是养老、文化、科教、体育等产业的开发建设。
二、创新政策措施,促进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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