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2019年3月,市政府批转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按照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管理办法》需评估后重新修订发布。
总体来看,《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执行情况良好,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进一步规范,国资收益收缴资金持续增长,纳入收益收缴范围的国有企业有序增加,收益收缴比例和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稳步提高。
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对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在内的国资预算制度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