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4〕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拟遴选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遴选一批。在已经建成、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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