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应急〔2024〕60号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急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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