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首页
|
文库
|
政策
|
正文
返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4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矿安〔2023〕61号)同时废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4年6月24日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国资通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52503202407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