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首页
|
文库
|
政策
|
正文
返回
关于延长《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1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沪科规〔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19年6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4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20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国资通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3746202408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