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皖国资产权〔2018〕47号

各市国资委(办),各省属企业:

经省国资委2018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国资委

2018年4月18日

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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