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8〕32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中省直各单位,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