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
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
(2024年10月31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促进质量创新发展,发挥新质生产力的质优关键作用,提高珠海质量总体水平,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产业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创新发展活动。
第三条本市质量创新发展工作应当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市场导向、变革创新、绿色发展的原则,弘扬城市质量精神。
第四条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创新发展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