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分配〔2013〕28号
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做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中央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企业用工一种灵活的补充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