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5年12月15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引导、推动和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围绕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