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黑国资办规〔2018〕1号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出资企业:

为深入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切实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按照“办法科学、考核严格、兑现刚性”的总体原则和国企党建、国资监管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结合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实际,以《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黑国资评价〔2016〕15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落实,进一步优化分类分型考核内容。现就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一)突出经济指标考核引领,发挥重点工作攻坚助力

出资企业属 ……
继续阅读(剩余:82.5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40639202303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