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国资产〔2014〕134号
各出资企业:
近年来,出资企业在对外租赁资产过程中存在决策不公开透明,租赁合同签订不严密,未按规定履行评估程序、租金约定不合理,经济纠纷较多等问题,阻碍了产权的有序流转,有的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规范资产租赁行为,提高资产租赁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出资企业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资产租赁是指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作为租赁方,将企业整体资产或自身拥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租赁给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但专业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