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鄂国资综合〔2022〕6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省政府国资委制定了《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2022年8月23日

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全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有资产监 ……
继续阅读(剩余:84.0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1358202303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