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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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4-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4号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7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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