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鲁办发〔2015〕10号

为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当前几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一)加强董事会建设。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一般设置成员7—9人,在平稳过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完善选聘条件和程序,拓宽外部董事来源,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企业咨询机构等选聘专家学者担任外部董事,从国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优秀企业家担任外部董事,从财政、审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资等省经济管理部门退休三年以上、从事相关经济工作五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中选聘适合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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