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办〔2020〕8号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已经省国资委第31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
2020年12月23日
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客观评价企业混改后的工作成效,实现以“混”促“改”的目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鲁办发〔2016〕10号),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制度,制定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