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在2002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基础上,我委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和《关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的说明(2023年版)》(以下分别简称《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