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2年6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19年8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党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指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下列文件不列入备案审查范围:
(一)印发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内容的文件;
(二)关于人事调整、表彰奖励、处分处理以及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事项的文件;
(三)请示、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