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2年12月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公布根据2020年8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管辖范围内从事养殖、增殖和捕捞等海洋渔业生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用于海上垂钓活动的钓鱼船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沿海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公安边防、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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